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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农民工银行卡交易量的因素分析
作者: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杨长法 加入日期:2007.12.20 00:12:00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是在人民银行的组织推动下,由中国银联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共同实施的一项银行卡创新业务,主要是解决农民工返乡携带大量现金的安全问题。该项目的推广在客观上使我国银行卡网络延伸到了县乡,对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服务的实现,借助了中国银联全国银行卡跨行交易网络、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和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处理系统,充分利用了各参与单位的网络、计算机及业务处理系统等资源,通过农村信用社柜台终端仿ATM交易实现农民工柜面取款和查询交易。

截至2007930,贵州、湖南、山东、福建、重庆、江苏、江西、四川、陕西、云南、河南、广西、湖北、安徽等14个省(市、区)开通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业务。开通范围涉及1008个县市、33 571个农村信用社网点。此外,有102家银行业机构开通了发卡方业务,其中包括工商银行等14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及88家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该项服务开通以来,系统运行稳定,交易快速增长。20071月至9月,累计实现交易额12.27亿元,月均增幅为21.96%,交易成功率为97.04%,平均每笔取款金额为1227元。

目前,在相同或接近的领域内,出现了不同的支付渠道和完成方式,这对于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农村信用社的客户转化策略

当前,农民工外出务工除了涌向广东等发达地区外,主要是在省内流动,这样既可兼顾农村的土地和家庭,又可以在近乡城市获取务工收入。据估算,这类人群占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交易量的80%以上。对于这类客户,一些农村信用社积极采取客户转化策略,即客户到柜台办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时,积极推荐、吸引客户办理本机构发行的借记卡,利用一卡一折或者无卡存款等形式实现“打工地赚钱,家乡取款”。

1.该项举措的优势

1)网络、网点便利。目前开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业务的农村信用社,都已经实现省内系统集中,在打工地存钱,在家乡取款成为可能。

2)价格优惠。由于是系统内存取款,手续费低于跨行收费标准,许多农村信用社基本上是免手续费的。这对于农民工也许是最大的优惠和吸引点。

3)每日取现限额放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日累计最高取现金额是5000元,而利用本行卡在本网点取款,限额就放宽了。在柜面取款,除超过5万元时需要提前预约外,无其他限制;在自动柜员机上取款,限额已经放宽到2万元/日。

4)掌握客户资源,长期跟进服务。通过所掌握的持卡人的各项资料,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做差异化营销,维持长期合作的关系。

2.面临的不利因素

1)发卡时间短。目前,在受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业务的省级农村信用社中,有相当一部分发卡不久,或者是刚取得发卡资格不久。缺乏管理银行卡的经验,没有形成大规模稳定的银行卡客户群,尚未建立成熟的客户认知度和品牌知名度。这对于吸引新客户十分不利。

2)网点设置不足。由于部分城市的核心区域没有农村信用社的网点(有城市规定,不允许农村信用社在内环线内设置营业网点),而网上银行、柜面通等新的跨行存款手段,多数农村信用社当前并不具备。

3)用户的用卡惯性。目前,金融知识尚不普及,尤其是农村的客户,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十分有限。有相当一部分人习惯与最先接触及熟悉的银行打交道。这种惯性虽可打破,但需要一定的时间。

4)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当前农村信用社与一些发展迅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在服务环境、服务手段、服务态度以及营业网点、商誉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二、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系统启动银行汇票业务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是由全国30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发起,并于2006529正式挂牌成立。

1.业务范围

长期以来,由于全国农信银系统是多法人的经营管理体制,没有统一的银行汇票资金清算平台,无法办理银行汇票,从而导致大量的机构客户流失。从200718日起,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在内的全国农信银系统已经可以办理银行汇票兑付和代理收款业务。首批可以办理签发银行汇票业务的有广东、湖北、湖南、山西、山东、青海等六省及河北沧州市的农信银机构网点。

  目前,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在银行汇票、电子汇兑、个人账户通存通兑等方面的业务已全面上线运行。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已成为全国农村合作金融间支付清算业务的主渠道,而在实现农信社网点通存通兑的基础上,该中心正试图拓宽自己的业务范围与服务对象。

2.集中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

为了进一步加快农信银业务系统全面推广实施的步伐,农信银中心启动了业务系统成员端平台建设项目。成员端平台主要是针对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农信银机构辖内综合业务系统版本多样化的客观情况,研究制定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是使全国农信银机构实现数据录入、凭证打印、与账务系统对接、业务报文格式转换以及业务处理流程控制等多种功能的接入技术平台。成员端平台主要包括综合前置系统和柜员系统两部分。通过建设成员端平台,各农信银机构将大大减少开发接口和相关交易程序的工作量,只需根据社(行)内账务系统的实际情况,开发账务接口程序便可实现与农信银业务系统的对接,并能确保电子汇兑、银行汇票和个人存款账户通存通兑三项业务的同时开通。而且,对于今后农信银业务系统新增的其他结算类业务,各股东单位也无需再做社(行)内系统改造和开发,直接安装部署新增业务即可。

成员端平台是农信银中心继建设农信银业务系统之后,运用现代化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开展技术创新的又一次尝试。它将为全国农信银机构提供一个统一、快捷、方便的接入应用平台,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农信银机构社(行)内系统改造的工作量,而且能够有效避免各省、市、自治区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复投资,为建立全国农信银系统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以及拓展新的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对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影响

目前,农信银主要开展对公业务,仅在200611月开通了“北京—重庆”的通兑业务。由于开通范围有限,现在对于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影响还比较小,但从发展趋势上看,将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分流力量。

农信银的产生和发展解决了跨省(市、区)农村信用社之间不能通存通兑的问题,大大增强了同业竞争力。据了解,云南、山东等八省的农村信用社体系已经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近万家农村信用社网点已经实现通存通兑业务,预计在2008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8.5万家营业网点,将全部切换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这一清算系统的建成,大大降低了用户在跨地区网点办理金融业务的成本。

三、小额支付系统的推广

1.基本情况

小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2万元以下的交易。这些业务包括办理代付工资、代付保险金和养老金、个人储蓄通存业务以及代收水、电、煤气费等。通过该系统,此前需要在多家银行开户完成的上述业务现在在一家银行即可完成。根据央行的收费标准,普通贷记、实时借记和实时贷记业务、支付类业务基准价格为0.5/笔;普通借记、定期借记和定期贷记业务基准价格为0.08/笔,异地支付业务按基准价格的150%收取汇划费用。同时,为了调节系统运行峰值,均衡各时间段的业务量分布,不同的业务处理时间段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央行公布的收费标准并不是直接向客户收费,但各银行会根据自己的市场状况决定是否向客户收费。

在个人储蓄通存通兑方面,客户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协议银行作为代理行,办理跨行存取款业务。目前,实现通存通兑的省份只有山东。此次开通的个人存款通存通兑业务,包括存取现金、转账和账户余额查询三类。其中,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和借记卡的账户,可办理现金存取款、转账和账户信息查询;活期存折账户只能办理现金存取款和账户信息查询,不能办理转账业务。根据规定,客户办理通存通兑业务应向受理银行缴纳手续费。目前,手续费数额由受理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确定。为保证客户的存款安全,开户银行将对客户办理通兑业务的单笔金额和同一账户当日累计取款金额实行上限控制,但通存业务金额不受限制。

    2.推广受阻

   前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说得很坦白:“我们希望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大力推广使用这一系统,但目前银行推广不推广相应的产品和客户有没有这样的需求促动都很关键。”从媒体的采访情况看来,在大多数的城市和银行,盘根错节的推广阻力,令小额批量支付系统这条高速公路上行车寥寥。

1)小额支付系统的应用,完全覆盖了同城清算系统的功能,也覆盖了一部分银行卡支付的功能。因此,对于已经建设起行与行之间同城清算系统的各大银行而言,再建一个小额支付平台,是一种资源上的重复和浪费。

2)小额支付系统并非实时系统,不能实现即时到账,相比银行之间的跨行转账、汇款等收取的手续费,也没有价格优势。而且,大多数银行用户都有使用惰性,用户一般会固定选择一家银行进行各种缴费和业务,小额支付系统所强调的跨行缴费、通存通兑等功能,吸引力并没有想象的大。此时向用户推销小额支付系统,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3)小额支付系统的推广需要全国所有银行参与才能顺利推行。小额支付系统是各银行在央行的小额支付运行平台单独进行结算,但是一项业务至少需要涉及两家银行。例如某服务单位(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与其开户银行B行签订协议委托收款。付款方客户AC行根据票据法签订协议,产生协议号,到期委托付款。之后两银行核对协议号和账号,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执行扣款和收款操作,款项从付款行账户到收款行账户。如果C行通过系统升级实现了水、电、煤气的跨行支付功能,但与供电局签有协议的B行却没有开通相应的通路,这一服务便不能实现。而且大多数的公用事业单位,协议银行都是工农中建这样的四大国有银行。

4)使用小额支付系统之后,银行必须给付央行0.8‰的手续费。面对小额支付系统,四大银行、商业银行、各城市的城商行甚至农村信用社,都各怀心思。

3.与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比较

1)技术改造。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技术改造简便,发卡行只需要稍作调整,能够识别仿ATM交易的信息包即可,受理单位都是农村信用社,并且由于已经实现了系统大集中,改造量也是很少的。而小额支付系统,是大银行与央行之间通过改造接口,由总行与央行小额支付平台直接相连;小银行则根据规模采取不同的方式。可谓难易不一,各行其道。

2)收费。小额支付系统所推动的跨行业务,实质上是参与的两家银行都付出了成本合作完成的,对于大银行来说,代理收费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要支付给央行一定的手续费。中间代理业务是各家银行非常看重的一项收入,并不希望和别人共享,另外,使用小额支付系统之后,利益分配方式也将发生改变。对于四大银行而言,新的利益分配方式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比如原先的水、电、煤气等公共资源费用的缴纳,四大银行占据网点和规模优势,与各公用事业单位签订代收协议,每笔收费可以收取1‰~5‰不等的代理费。而在使用小额支付系统之后,银行必须付给央行0.8‰的手续费,如果这0.8‰的手续费进行再分配,分给代理行0.4‰、开户行0.2‰、央行0.2‰,可能更为合理。但即便如此,考虑到付出的成本、客户的流失及其衍生存款等机会成本,大银行也未必会心甘情愿与他行分享这部分资源。

相比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目前的收费标准都是0.8‰,并且是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手续费按照361的比例在发卡行、受理行、银联之间进行分配,充分照顾到了各方的利益。相比较而言,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比小额支付显现的优势更多一些。

3)限额。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日取现累计最高限额为5000元,小额支付限额却是2万,显然前者取现的空间较小。

4)社会反应。小额支付是由人民银行组织推动的。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推广是在人民银行的领导下,由银联采取市场化的推广手段逐步推开的。从社会反响来看,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知名度以及银行的反映均优于前者。从社会效益来看,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更多的带有社会公益性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相吻合。

5)交易量的比较。小额支付的交易量是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数倍。这主要是由于小额支付的涉及范围比较广,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目前仅是单纯的取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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