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时空 > 宏观经济
宏观经济
美国或将允许互金公司持银行牌照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于德良  日期:2016/12/17

  近日,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第一网贷)发布了《欧美金融科技监管》长篇编译报告。该报告显示,欧美网贷借款限额实行自律管理,美国很快将允许包括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内的金融科技公司成为特殊目的国家银行。

  报告显示,欧美P2P网贷平台,一般都有借款限额规定。例如,Zopa规定个人借款上限2.5万英镑(21万元人民币);Prosper规定个人借贷上限3.5万美元(24万元人民币);Futurefinance规定学生借贷上限4万英镑(33万元人民币);Lendingclub规定个人借贷上限4万美元(27万元人民币),商业贷款上限30万美元(202万人民币)。

  借款限额也有大额的。例如,RateSette规定,个人借款上限2.5万英镑(21万元人民币),商业贷款上限200万英镑(1646万元人民币),房地产金融350万英镑(2880万元人民币);Fundingcircle规定,商业贷款上限100万英镑(823万元人民币)。

  考虑向金融科技公司发银行牌照

  报告显示,美国货币监理署(OCC)12月2日发布了《探讨向金融科技公司发放特殊目的国家银行牌照》文件。OCC,根据美国1863年的《货币法》成立,隶属美国财政部,是美国联邦注册银行的监管机构。

  “文件”包括货币监理署的序言、介绍、背景、发牌权限、国家银行牌照的特点和性质、基本监管要求、发牌流程、征求意见稿等部分。

  “文件”表示:“我们的金融服务行业处于多元化发展之中。新技术使得我们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得和更加容易地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且能够依据不同客户的需要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在重要的人口变化驱动下,消费者偏好和需要在进一步演变。许多受科技驱动的、提供产品和服务新方法的非银行公司的出现,就是对这种市场力量的响应。而在五年前,只能够从传统银行获得这些服务或者根本无法获得这些服务。起初,许多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机构认为自己是银行的竞争者。如今,一些金融科技公司正在考虑是否要发展成为银行。”

  “文件”指出:“这些行业发展提出了基本的政策问题:由持续受到监管和检查的机构来提供银行产品是否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是否存在一个路径从而将提供银行相关产品的非银行公司变为一个银行?如果一个非银行企业变身为国家银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据悉,此前,OCC内部已经进行了长达数月的审议,主要是研究向金融科技公司发放特殊目的国家银行牌照的权限以及需要满足条件。该“文件”是对其工作进行的总结,描述OCC发放特殊目的牌照的法律权限,阐述如果OCC来行使这种权限自己认为所需要满足的必要条件。“文件”认为:如果我们决定向一个特殊的金融科技公司发放国家银行牌照,该机构必须与所有由联邦政府发牌的机构一样,在安全性、可靠性、公平准入以及消费者公平对待方面满足相同的高标准。

  “文件”强调:“公共评论有助于表明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考虑。我们欢迎大家针对该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以及文件末尾包含的具体问题提供反馈。”“文件”结尾提出了13个具体问题。此文件对公众开放意见征询,要求在2017年1月15日之前(从该文件公布之日起45天之内)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英美金融科技企业超4000家

  OCC很快将允许金融科技公司成为特殊目的国家银行,引发热议。

  近年来,以Stripe Inc.,LendingClub Corp.和Square Inc.等公司为主导的金融科技行业正在飞速成长,仅英美两国,金融科技企业就超过了4000家。

  如今,几乎所有的科技公司都在某种程度上和银行合作,进入支付系统或提供贷款服务。有了牌照之后,金融科技公司将可能更加独立于他们。这一举措将加剧新旧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并为大型科技企业开拓一条更宽的路,用新方式推行数字支付或其他服务。

  OCC审计长Curry表示,如果金融科技企业能从“标志清晰的前门”进入联邦银行系统,而不是“走后门”,就不会妨害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以及依赖于这个系统的每个人的利益。

  这个举措引起科技行业的一片欢呼,很长时间以来他们都在争取这样的许可,而金融机构、一些消费者团体和州内监管部门对此并不看好,在对旧秩序的颠覆中,他们感到了威胁。特别是小银行对新的竞争感到担忧,同时消费者权益倡议者认为这会弱化对借款者的保护。

  第一网贷报告指出, OCC作为美国联邦注册银行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美国一半的银行业资产,是监管资历最长的监管机构,走过了150年的监管历程,取得了很多极具价值的监管经验,很值得我们这样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学习借鉴。

 
 
企业简介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频道介绍 | 安全提示 | 法律顾问 | 网上投稿 | 客服电话 | RSS订阅
Copyright © 2005 Fcc.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电脑》杂志社版权所有
电话:010-51915111-805 传真:010-51915236,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37号
京ICP备1402407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5321 技术支持:站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