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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
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作者:  日期:2022/4/1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第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国银保监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金融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银行保险监管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伟大成就。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集体学习研讨、邀请中央宣讲团宣讲、组织“党史百年”网络培训班等方式,不断强化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项目清单形式逐项落地,重点解决老年人应用智能技术困难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坚持思想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法治建设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计划。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全国银行业保险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分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印发《全国银行业保险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推动提高行业机构守法合规意识,不断提升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持续加强银行保险法律体系建设

  (一)统筹推进完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稳步推进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修改工作,统筹谋划健全现代金融监管体系顶层设计。加强立法工作统一规划,制定2021年弥补监管制度短板方案,修订出台规章14件、规范性文件44件,不断夯实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

  (二)突出重点推进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审慎监管规则,制定或修订资本管理、资产分类、负债质量、监管评级、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等规章制度。重点搭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规则框架,发布公司治理准则、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大股东行为监管、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等监管规定。补齐新兴领域制度短板,制定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个人存款、互联网贷款等新业态新模式金融业务规则。

  (三)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重要金融法律修改过程中充分听取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意见,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注重总结银行保险行业发展成果和有效监管经验,做到金融改革于法有据。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银保监会机关完成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68件。开展保险业监管法规全面清理工作,废止保险业规章、规范性文件118件,宣布规范性文件失效14件。开展长江流域保护、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等法规专项清理工作。

  三、推动监管职能优化,引导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印发《中国银保监会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取消发行非资本类债券行政许可,调整缩减保险公司高管任职条件和审批范围。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更新申请材料目录和示范文书,便利行政相对人。2018年以来,银保监会宣布的34条对外开放措施全部落地,配套制度修订制定工作基本完成。2021年批准12家外资机构筹建或开业,一批在养老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的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二)优化监管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监管评级体系,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完成保险机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建设,印发《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开展机构监管评级、公司治理评估、董监高履职评价等,加强评价结果综合运用。突出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以评级结果为重要参考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精细化和精准度。统筹推动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有效实施,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部署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巩固扩展治乱象成果,提升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意识和经营水平,促成金融机构内生健康。

  (三)坚持人民至上,提升企业群众金融服务获得感。坚持金融工作人民性,强化民生服务保障,让人民群众在金融领域有更多获得感。围绕促进共同富裕,探索中国特色普惠金融模式,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量扩面,引导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适老化金融服务,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开展专属养老保险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开展服务收费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机构违法行为。

  四、运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从严监管,持续深化强监管态势。常态化开展金融机构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紧盯重要业务领域,从严监管市场行为,突出重点针对信贷资产质量、资管产品、数据治理等领域开展检查,组织开展车险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专项治理,着力整治违规销售行为、互联网保险、虚假信息等市场乱象。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全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870家次,处罚责任人员6005人次,罚没款合计27亿元。

  (二)坚持依法监管,不断提高监管质效。完善执法程序,构建“双随机”现场检查模式。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开展违规股东股权清理整顿,不断提高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水平,有序推进市场化兼并重组,依法有序可控化解金融风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完成执法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和考试培训,落实持证执法要求。

  (三)坚持创新监管,主动应对风险挑战。坚持遵循立法精神和法律基本原则,不断创新法治工作方式。向社会公开四批共81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公布股东编制虚假材料、占用资金以及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提高信用基础监管水平。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调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依法将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强化金融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持牌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公司业务合作,维护市场秩序。

  (四)强化权力监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开展行政监督,组织系统行政处罚不规范行为专项清理,建立台账逐项纠察整改。银保监会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00余件,纠正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接受社会监督,银保监会机关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2500余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80余篇,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592件,加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结果运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完成39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76件政协委员提案。接受司法监督,银保监会机关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0余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五、化解银行业保险业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2021年,12378热线接听电话249万通,处理消费者投诉51万件。加强源头治理,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做好消费者投诉处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按季度通报消费投诉情况,全年通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8次,发布消费风险提示6次,强化市场名誉约束。聚焦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个人贷款、信用卡、服务收费、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投诉约谈和督查,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二)扎实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制定《关于推进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机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全国设立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686个,指导各地纠纷调解机构成功化解纠纷11.47万件,清退、赔付消费者245亿元。上线银行业保险业纠纷在线调解系统,为消费者提供“掌上”调解途径。加强行业调解与司法裁判协作联动,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银行业保险业落地见效。

  六、加强法治建设保障,努力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一)强化法治建设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各类监管数据平台联通和统一建设,促成各类监管数据资源汇聚集成。扎实推进数据标准建设和数据质量管理,围绕监管应用场景加强大数据分析等技术运用,提高风险识别前瞻性。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正在推动建立全系统处罚信息集成数据库。推动各银保监局上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二)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精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政策宣讲,举办“DOU来守护钱袋子”抖音话题挑战赛、“反欺诈,筑诚信”短视频征集活动,并组织行业展播。继续统筹开展防非宣传月活动,各地共组织开展活动80余万场,发放宣传品1.5亿余份。部署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增强金融消费者获得感”3·15主题宣传周活动,增加老年人审慎投资、青年理性借贷等宣传内容,加强“一老一少”投资者教育保护,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加强法治建设人才保障。启动中国金融人才库建设。探索建立专业领域专家智库。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银保监会机关新取得公职律师资格27人,全系统现有公职律师500余人。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回顾过去一年,银行业保险业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跟进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司治理、新业态等领域制度供给不够及时,重点立法项目尤其是金融基础立法项目还须集中力量攻坚突破;监管执法严度、力度还须提高,金融违法成本仍然偏低;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植根不深,法治宣教实效有待继续提升。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金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监管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2年,银保监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依法从严监管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遵循宪法宗旨和立法精神,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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