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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扎堆布局消费金融
来源:北京商报(北京)  作者:崔启斌 王晗  日期:2016/12/5

  伴随消费观念、消费习惯的改变及互联网的发展,我国消费金融逐渐释放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机构纷纷抢滩消费金融这块“大蛋糕”。11月,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再度发力,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短短十天之内,就有包括上海银行、华夏银行和江苏银行三家上市银行陆续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的布局计划。

  其中,11月19日华夏银行公告称,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华夏银行出资2.55亿元,持股51%;11月25日,上海银行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银监会批复,同意筹建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1月29日晚间,江苏银行公告称,该行董事会同意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12月1日,在第85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银行董秘孙飞霞也表示,目前正在筹建8家村镇银行和1家消费金融公司,未来会成为对外直接股权投资总额最多的城商行之一。

  银行已成为布局消费金融公司的主力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经银监会批复成立或正在筹建中的消费金融公司已有第18家,银行系占八成以上,其中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等。

  对于今年以来消费金融领域成为银行必争之地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于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在业务经营上有地域限制,而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地域限制,因此城商行可以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契机变相实现异地扩张,这也是城商行积极布局消费金融领域的重要动机所在。

  “消费金融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优势,而银行具有资金、人力、技术支持、产品开发、风险管理、交叉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二者可以形成互补,形成新的优势;此外,个人消费类贷款一般比较优质,普通消费者相对于银行往往议价能力较低,因此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利润;其次,由于消费类贷款额度低、笔数高,很难吸引银行个贷部门的积极性,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相当于对个贷业务以单独事业部进行专业化、批量化运作,更精准、迅速地发展零售业务。”格上理财研究员欧阳岚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系的消费金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客户群很难下沉到个人、运营模式发展滞后等问题。欧阳岚也表示,银行缺乏成熟的运营模式。消费金融市场虽然很大,但是各消费金融公司尚未摸索出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产品,稍有不慎,可能会涉及监管界限,引发各种市场问题甚至社会问题,导致模式未成形便已夭折。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互联网大数据都适用于金融业务,数据需要有靠谱的团队进行优化、迭代,这样使风险具有滞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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