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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科技白皮书:有必要结合创新构建新的监管框架与体系 推进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型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魏倩  日期:2021/3/15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魏倩)日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携手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联合发布的一份中国金融科技白皮书指出,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是科技公司、传统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三方合作与博弈的结果。这三方在未来的互动中各自采取什么策略,最终形成什么定位,将决定中国金融科技未来的发展路径,影响其发展的速度和行业的生态格局。简言之,中国的金融科技已然进入深水区,面临十字路口的抉择。

  就监管如何与创新同步的问题,白皮书认为,中国在建设与数字金融适配的新型监管体系。从近年的监管实践看,监管部门正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框架上将数字金融与线下模式为主的传统金融区别开来,更多关注其特殊性和新特点,更多地采取适配性强的监管方式。金融科技创新对现有的监管模式和手段有效性,对监管机构的职能、分工合理性都带来了挑战,有必要结合创新带来的变化构建新的监管框架与体系,进一步推进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型,完善监管覆盖范围,将所有金融业务都纳入监管,同类业务同一监管,增强监管的统一性。同时也可通过“监管沙盒”试点等方式增加监管与创新机构的互动,保持监管对新技术的敏感度。

  白皮书指出,过去,金融监管体系的主要任务是防控风险。随着新风控体系的建立,未来的金融监管体系需要将促发展、促创新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利用科技成果,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建立实现包容创新和审慎监管动态平衡的新监管体系。

  这份白皮书,将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4年至2003年。这一阶段完成了银行业的电算化,为中国金融系统提供了现代支付体系的基础设施。第二阶段是2004年至2014年。这个阶段的核心特点是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第三阶段是2015年到现在。这一阶段的核心特点是智能化,即信息技术全面、深入地渗透金融业务,让很多过去由人力完成的任务转由计算机代劳。

  目前,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正处于第三个阶段。白皮书认为,当前的创新动力机制主要由下列各方在复杂的协作和竞争中共同推动:传统金融机构、已经开展金融服务的大型科技公司、独立金融科技企业,当然,还有监管部门。在全新的生态系统中,这些市场主体仍在探索自身定位和角色。因此,中国金融行业的未来格局和特点尚未明确。

  中国金融监管部门选择的策略将决定未来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方向,需要谨慎把握创新和监管之间的关系,确保实现金融科技带来的各项价值,同时控制(最好是预防)潜在的风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参与者需谨慎平衡各方权益,并处理好下列问题:数据的使用和保护、潜在的垄断式经营以及如何与全球最佳实践和标准保持一致。

  白皮书认为,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已经进入了深水区。科技公司、传统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动态博弈中,如何理性地、科学地确认各自的目标、定位和策略,关系到中国金融科技能否继续保持迅速发展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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