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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为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护航

  作者:《中国信用卡记者 康超

  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在“第八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支付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支付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而支付产业高质量发展又离不开严监管的保驾护航。2019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导向引导支付行业回归本源,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落实相结合,汇聚产业力量,深化银行账户、支付工具、支付系统服务经济民生的潜力,对各类支付主体、支付创新手段、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并针对新问题、新情况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银行机构等在合规的基础上开展业务创新,进一步规范支付业务和支付市场的运行秩序,为支付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策频出正本清源

  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通过严监管常态化,督促市场主体恪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初心”。2019年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的出台起到了防风险、促改革、正本清源的作用。

  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2019年3月,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85号文件”),共提出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加强转账管理、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等21项针对性管理措施,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中国银联、银行及支付机构也纷纷跟进落实相关要求。同月,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II、III类银行结算账户风险防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银行在开立II、III类账户时加强身份信息核验工作;针对存量II、III类账户,各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应进行全面风险排查等。2019年初,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人民银行还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缩短企业开户时间。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国已经开立了400多万个大额账户。2019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支付结算合规监管数据接口规范V1.0(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支付机构在2019年10月31日前,按照接口规范做好数据提取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准确理解接口规范含义、完善制度满足接口规范要求、强化支付结算系统数据管理与应用,同时还要求清算机构强化数据共享,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系统。

  2019年2月,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要求银行机构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二者嵌入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能全面覆盖各项产品及服务,要求银行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建立健全和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并在开展新业务、应用新技术前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银行反洗钱工作覆盖存款、贷款、支付结算、国际收支、外汇汇兑等银行全业务领域。从支付结算角度来看,支付的媒介是账户,账户的归属是用户,而了解客户是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才能做好风险分类、可疑交易报告等。

  此外,2019年11月,中国银联发布了《关于开展收单机构信用卡违规代还专项规范工作的通知》,定性了违规代还,要求收单机构从外包服务机构、商户管理、交易监控等各环节排查是否存在违规代还业务,发现即关停。2019年以来,中国银联已就此类违规行为多次“发声”,如《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设备外接受理终端合规管控的函》《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联网联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管理的通知》等。2019年8月,针对当前银行卡业务面临的电信诈骗、盗刷、信用卡授信不审慎等突出风险问题,北京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的监管意见》,从银行卡风险防控总体要求、加强防范银行卡账户开立风险、严格信用卡授信管理、加强银行卡交易监控、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银行卡风险排查机制等六个方面,明确了13项具体监管要求。文件的出台旨在通过督导银行机构发挥智能风控引领作用,全面构建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防范洗钱、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风险,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公平的银行卡市场竞争秩序。

  从支付行业的整体发展路径来看,监管规则和行业的稳健发展的内生逻辑是一致的。面对新形势,产业各方要时刻保持风险意识与合规意识,在监管制度框架内制定科学合理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策略。

  清肃违规加速洗牌

  从2010年人民银行首次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算起,第三方支付行业已经走过了10个年头,产业发展行已经到了一个重要分水岭。2019年是备付金集中存管和“断直连”后的第一年,支付产业严监管常态化走向深水区,政策后置效应开始显现,行业发展模式面临换挡,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挑战不断加剧。

  2019年,监管部门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重拳”频出,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的罚单已超百张,罚没金额一亿多元,涉及数十家支付机构,其中有多张罚单的单笔金额超过了千万元。从处罚原因来看,反洗钱、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可疑交易监测不到位等成为重点处罚领域。

  监管部门强调要疏通非银行支付机构退出通道。据了解,截至2019年11月末,支付机构存量从271家下降到236家,有18家支付机构已经被调整业务范围。持牌机构中有280多家遭遇整改,70多家已经移交了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无证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持牌机构利益,同时客户资金安全、信息安全隐患极大,而有些持牌机构无视监管,以身试法,与无证经营机构开展合作,成为市场乱象的重要推手。对此,监管部门予以了重点打击,并有效整治了支付领域虚假商户、虚构交易等乱象,逐步化解了一些影响产业持续发展的问题和风险。

  根据人民银行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手握”的万亿元规模客户备付金,于2019年1月14日前完成100%集中交存至人民银行,并撤销在商业银行开立的相关账户。这一举措使得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金融稳定和市场秩序,更好地促进了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此外,支付机构“断直连”,网联平台实施集中清算,在大大提高清算透明度的同时,促进公平竞争,疏解风险隐患,支付清算机构与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各环节间的分工也更为明确。政策加“重拳”结束了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野蛮生长,行业合规化、严监管成为必然发展趋势。

  科技创新严控风险

  近年来,金融科技重塑金融业态,引领行业变革,在支付领域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科技助力支付产业不断释放新活力,驱动支付介质形态从有形到无形转变,促进支付服务渠道从线下到线上发展,推动支付方式从繁复到便捷演进,引导支付服务系统从分散到集中管理。然而,在支付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科技背景下的支付业务边界日趋模糊,风险发生、蔓延扩散的速度大幅提升,高度网络化、数字化的支付清算服务面临前所未有的信息保护、资金安全、业务连续性的挑战,人民群众对更加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伴随聚合支付的广泛应用,类似消费者被盗刷、非法平台涉嫌洗钱等案件频繁被曝出,聚合支付平台的不规范操作风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虽然85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实名制管理、账户管理、终端管理等,但随着支付市场竞争加剧,聚合支付行业业务有了相当大的扩展,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

  2019年,刷脸支付进入大规模应用阶段。刷脸支付在带来了全新的支付方式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风险隐患。对此,相关专业人士表示,由于技术创新经常领跑监管,所以监管部门应当与时俱进,尽快出台相关生物特征有关的信息采集的法律规则和技术标准,消除监管漏洞,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的同时,筑牢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为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人民银行积极构建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探索构建包容审慎的中国版“监管沙盒”。2020年1月14日,首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出炉,据了解,中国银联、小米数科、京东数科联合开发的手机POS创新应用是6个试点项目之一。因此,监管“亮剑”和科技创新并不矛盾,都是为了推动新业态持续稳健发展。

  跨境支付审慎合规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以及中国制造业高速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经贸、文化交流愈发密切,跨境贸易、电商、出境旅游、出国留学等需求爆发式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跨境支付服务的需求,跨境支付成为支付行业新的业务增长点。

  跨境支付渠道包括商业银行,中国银联、Visa、万事达卡等银行卡组织,西联、速汇金等专业汇款公司,以及伴随互联网、电商业务发展壮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随着高速移动网络的快速普及,相较银行、卡组织等传统渠道,跨境支付费用低廉、服务灵活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包括国内支付巨头支付宝、微信支付以及Payoneer、PayPal、WorldFirst、PingPong等国际支付机构快速发展壮大。但是跨境支付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言属新兴业务领域。在其业务资质、市场准入、备付金管理、反洗钱义务和客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较传统渠道的监管制度、法规还不够完备,监管明显不足。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急需根据新的业务形式、新的经济环境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外汇监管部门亦在不同时期发布了相关的管理办法。2019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为适应跨境支付业态新形势,在总结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便利化。目前,已有30家支付机构获得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资格,5家支付机构获得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资格。与此同时,上海、安徽等省市也相继出台鼓励第三方跨境支付业务的政策,第三方跨境支付业务借此时机蓬勃发展。

  新生事物必然存在一定漏洞和监管盲区,目前,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依然存在巨大的合规风险。一方面,传统跨境支付方式下,跨境交易资金背景核查由收付款银行直接负责、直接申报,通过几十年的运行,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管理体系。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跨境支付后,按相关规定,外汇交易数据通过银行进行间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合作银行根据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信息提供外汇服务。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中间性、支付种类的复杂性以及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隐匿性特点,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从事跨境支付服务方面获得交易背景真实信息以及业务准确、完整申报的难度较大,严格执行会限制相当一部分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相较于银证保等传统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反洗钱风险管理架构、策略程序以及数据治理起步较晚,反洗钱能力较弱。近年来,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着客户信息泄露、网络欺诈、境内外黄赌毒资金问题以及空壳商户利用第三方支付通道进行洗钱等风险。随着洗钱手法的复杂化和专业化,相对其他渠道,第三方支付平台更易成为跨境洗钱渠道。

  支付机构跨出国门后的合规性成本极高,不容有失。但现有第三方机构监管和外汇交易数据统计及监测系统相对于发展迅速的跨境支付业务稍显落后。因此,在系统层面上,完善科技监管手段,增强非现场监管的基础设施,是防范跨境支付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外汇非现场监管系统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监管系统,完成合格支付机构跨境支付数据的中心化管理、推动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全渠道跨境交易数据集中,通过大数据分析,提升第三方跨境支付业务及各渠道跨境支付风险防范水平。在制度层面上,监管部门可借鉴从事跨境支付业务的国内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的成熟经验,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适时完善相关制度法规,针对具体业务制定相关细则,细化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规范,在从业者端尽可能规避道德风险、操作风险。

  美东时间1月15日,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正式签署。按照协议,中美双方对国际卡组织牌照申请、中国银联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等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在美业务,均作出进一步开放的决定。这将有利于中国卡组织和第三方支付机构走出去,也将促进外资金融机构入华,丰富中国支付清算产业生态。今后各大支付机构将在更大的市场中同台竞技,但更多风险也会随之而来,因此,开放并不是一放了之、放任自流,而是要强监管,防风险,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未来,中国支付产业有赖于监管部门和产业各方一道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筹划高质量发展举措,共建良好的支付产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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