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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少雄:建设绿色支付生态体系 为互联网金融提供基础保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曹少雄

  当前,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第三方支付、电商平台、网络理财、P2P融资等从存、贷、汇多方位对传统银行业发起系统性、持续性的冲击,引来了各类非金融机构的抢滩布局,也倒逼商业银行加速转型发展。

  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重在强化客户体验、重构业务流程、提高处理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自金融”服务方式。移动支付、大数据挖掘、云计算是其基本的技术特性;目前被热炒的第三方支付、P2P社会融资等都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非全部。在这其中,第三方支付是基础金融服务的一部分;电商平台重在客户行为数据的收集与分析;P2P社会融资平台更多侧重的是信息中介。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供应链融资、网络保险等多种形式。它们从不同方面共同构建了互联网金融的新业态。

  支付体系: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

  如果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支柱,那么支付体系就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循环系统”,支付渠道则是金融体系为社会经济发展输送“血液”的“管道”。高效、安全的支付体系在支撑资金转移流动、提高货币政策执行效率、控制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支付体系已然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基础金融设施。

  一般来讲, 支付体系由支付服务主体、支付系统、支付工具、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等部分有机组成。其中, 支付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发展是促使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最直接和最重要因素之一。在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 包括银行卡交易)出现之前,社会资金的支付与清结算主要通过央行和商业银行完成。随着新支付工具的出现、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银联应运而生,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了网上银行业务。但由于这些支付基本上是小额的大批量业务,环节多、投入大、利润小,且客户多属年轻群体,不是资金存款的大客户,商业银行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面对个性化支付服务的空缺,一些企业在原有网上商务活动的业务基础上纷纷开办了与银行合作的支付服务,并逐渐发展和演变到独立的支付服务平台,最终产生了第三方支付服务组织。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发放,使得这些徘徊在边缘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得到了监管机构的认可。正式成为中国金融支付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短短几年时间,原本由商业银行垄断的支付市场骤然增添了25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由于风险控制以及自我中心的账户管理理念的存在,商业银行传统网上银行的用户体验与第三方支付的便捷高效和人性化服务存在一定差距,致使银行应用多数停留在转账汇款的层面,客户大量流失。伴随巨额的资金沉淀和对客户信息的充分掌握,第三方支付企业逐步向“存”、“贷”领域的拓展,商业银行感到了其逼人的锐气。支付脱离银行而存在,非金融企业开展金融服务成为了可能。支付脱媒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也是银行业最彻底的脱媒,为商业银行当前“存贷汇”被脱媒埋下了祸根。但商业银行并未能充分意识到支付脱媒的严重性,一些银行仅为追求一些交易量、存款等短期的、乃至一些所谓考核指标而盲目放弃金融服务之基础——支付业务的市场地位,实属舍本逐末,丢了西瓜也没有捡到芝麻。

  这一轮互联网金融革命的前提正是互联网支付的创新,支付体系建设事关互联网金融的未来走势。因此,如何更好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安全放心”的支付结算体系,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基础保障应该成为业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的认真审视和深刻思考的问题。

  “三国”:支付行业现状的真实写照

  众所周知,除央行作为主要清算者和政府监管者外,目前金融支付体系中的支付服务主体主要由商业银行、中国银联以及第三方支付企业组成,三者定位不同,彼此依存,却又相互觊觎,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

  1.商业银行:从“一统天下”到“腹背受压”

  如前所述,在电子支付出现以前,商业银行依托票据业务、卡业务、汇兑及托收托付等业务基本垄断了支付市场。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银联、第三方支付应运而生,这不仅使原本由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支付市场开始分裂、流失,而且在资产负债业务、与第三方  支付企业的议价能力等方面面临挑战,商业银行腹背受压。

  (1)电子银行及线下支付业务受到冲击

  用户在注册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即可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渠道完成账户资金的转移支付,其具有的收付款管理、转账汇款、信用卡还款、网上缴费、网上基金、网上保险等功能与商业银行的网银功能几乎没有明显差异,用户无需注册网银就能便利地实现大部分支付要求,这使商业银行的客户大量流失,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角色明显弱化。同时,第三方支付企业也积极开始线下布局,通过铺设POS网络和代收付费系统开展线下收单、医保支付等业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直接竞争。

  (2)回佣及其他费用收入大幅减少

  由于第三方支付的客户黏性较强,与银行卡有直接的关联性,并会在支付过程中产生大量的资金沉淀,为避免银行卡客户流失,抢夺存款,商业银行在面对第三方支付企业时的议价谈判能力大大减弱,回佣及其他费用收入大幅减少。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副会长就曾指出,银行业的这种过度竞争已经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的弱点。个别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各行乃至一行各个部门各个击破,乃至不仅不付给银行任何垫付资金或交易手续费,反而从银行领取存款利息。有数据显示,某网上支付企业每天占用银行资金达1.6亿元,按照现费标准和让息计算,相当于银行每天损失取现手续费、日息163.8万元,每年损失近6亿元。

  银联调研报告也指出, 非金融机构往往利用各银行之间、各银行内部相关部门及各分支机构之间存在的不同诉求,多头谈判,压低发卡银行手续费价格。在线上支付业务中, 非金融机构向银行支付的实际手续费率平均为0 . 1 %左右,大大低于银联网络内0.30%~0.55%的价格水平。银联估算认为, 各银行的此项手续费年损失超过30亿元。

  (3)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受到全面冲击

  目前来看,许多第三方支付企业已经从单纯的支付业务向转账汇款、跨境结算、小额信贷、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等传统银行业务领域全面渗透, 这让作为重要合作伙伴的商业银行倍感压力。

  在负债业务方面,除了网银、汇款、手机充值卡等渠道外,用户还可以在指定网点(如便利店、药店等)为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现金充值。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企业在资金来源上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脱离  银行体系,并具备了一定的“吸收  存款” 的能力。以支付宝推出的“ 余额宝” 为例, 在短短半个月内,吸收资金66亿元,其对银行存款形成分流威胁不容小觑。在资产业务方面, 第三方支付企业凭借对产业链上下游交易行为和资信记录的全面掌握,也开始涉足小额信贷业务。如阿里小额贷款公司就向天猫店发放贷款,满足了众多微小企业“小”、“短”、“频”、“快”的融资需求。在中间业务方面,除未能拥有实体账户介质外,第三方支付企业已基本形成相对独立、与银行功能类似的结算账户体系。如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钱等能为企业客户提供大额收付款、多层级交易自动分账和一对多批量付款等各种资金结算产品; 为个人客户提供信用卡免费跨行异地还款、机票订购、火车票代购、保险续费、生活缴费等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以较低的价格提供与银行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已然对银行的结算、代理收付等中间业务造成了明显的挤占。

  2.中国银联:从“跨行服务”到“官办垄断”

  作为专门从事银行卡支付与跨行、跨境清算的唯一组织,银联本应是“根正苗红”的支付服务机构。但其区域分割的管理机制和垄断专行的行政管理,难以满足日趋多样化、个性化的客户需求,不仅线上支付领域难以有效介入,线下支付市场也遭受挤压。

  (1)跨行服务是其设立初衷和基本使命

  本世纪初,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支付的发展, 银行卡跨行、跨境清算服务被提上日程。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 由八十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银联由此而生。作为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 其主要职责在于通过建设和运营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实现商业银行系统间的联网通用和资源共享,保障银行卡跨行、跨地区和跨境的使用。目前,银联在这方面已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作为央行指定的支付清算机构,银联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凭借其垄断地位逐渐由服务提供者转变为了规则制定者, 浓厚的官办作风未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淡化,长期的分区经营和垄断管理, 使得其区域分割, 服务效率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当然, 不乏这中间有一定的历史客观原因。

  (2)基于优越出身垄断线下收单和清算中介业务

  在第三方支付兴盛之前,银联一直是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支付卡的唯一交易清算组织,在线下收单和清算中介业务方面居于垄断地位。在线下支付渠道中,银联作为清算机构,坐收稳定的没有竞争的手续费分成收入。同时,作为“裁判员”的银联还设立子公司以“运动员” 的身份直接参与线下收单与发卡银行抢单竞争, 引起市场的强烈不满。近几年来, 银联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快速增长均被外界归因于银联的垄断专营地位。

  (3)线下业务遭遇冲击,线上业务难以有效切入

  在线上支付方面, 第三方支付企业如支付宝、财付通等占据绝对的优势,两者合计约占70%左右份额, 银联的所占比重大概不到10%。而且,第三方支付企业大多绕开银联,通过与发卡行直接连接的方式开展快捷支付、手机支付、POS收单等服务,银联难以介入;在线下收单业务方面,传统收单市场一直是银联系和银行系双分天下。虽然清算机构仍是仅有银联一家,但第三方支付企业也已逐渐向线下渠道延伸,与商业银行、银联商务争夺收单市场。且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已布局的线下网点具备存储功能,如果继续发展,其业务功能就与银联相差无几。

  3 .第三方支付:从“祈求合作”到“趾高气昂”

  自上世纪末诞生以来,第三方支付企业经历巨大变化,从身份尴尬到名正言顺,从默默无闻到声名鹊起,从夹缝求生到不可或缺,从谨小慎微、如履薄冰转变为纵横捭阖、游刃有余。它们拓展了支付清算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支付交易及其相关服务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其迅猛发展让金融界无不惊叹于其神奇的客户积累速度,也无不懊悔错失了电子商务复兴带动支付工具创新的机遇。

  (1)起步时期的举步维艰

  1 9 9 8 年, 我国出现了北京首信、网银在线等第一批第三方支付企业。在起步初期,各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希望由银联统一将接口接入银行,但由于存在各种潜在风险问题,未能如愿。此后,第三方支付企业便不得不开始了与各家银行逐个商谈直连的漫漫长路。由于每家银行的对口部门不同,目标要求不同,合作历程异常艰辛。不仅如此,面对政策的不确定性,第三方支付企业也战战兢兢,“随时把支付宝献给国家”,反映出马云偶尔时的心态。

  (2)获准认可后的纵横捭阖

  2010年《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颁布成为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的里程碑,带来了其迅猛的反扑式发展。

  一是企业数量猛增。2 0 1 1 年5月,央行首次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截至2013年7月,共有250家企核心枢纽位置,其在跨行、跨境结算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对于规范支付业务、防范金融风险起着重要作用;商业银行作为传统金融机构,是支付结算体系的主干道,其资金实力雄厚,电子支付渠道及技术力量较强,金融风险控制机制较为健全,且客户资金交易对银行账户依然有着较强的依赖性,在综合金融服务方面优势明显;第三方支付企业作为后起之秀,如同直通家门的便捷通道,覆盖面大,创新性强,在为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支付体系的共同建设者,商业银行、银联、第三方支付企业本应在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中,相互依存,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共同拓展支付服务的广度与深度,提升支付服务的效率与体验,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基础上赢得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个别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了抢夺市场份额和短期经济利益,甚至无视监管要求和行业规范,虚假宣传,恶意诋毁,暗中拆台,彼此挤压,玩起了尔虞我诈的“ 三国杀” 。支付行业的无序竞争,致使服务趋于同质化,不仅带来了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彼此间的扯皮推诿也降低用户的舒适度,影响了支付体系的健康发展。

  协作:搭建充分共享的绿色支付生态体系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发展可谓异军突起,势头咄咄逼人。但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金额为1286.32万亿元,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为12.9万亿元,占1%左右。2013年第一季度,全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总额3.39万亿元,而全国电子支付和银行卡交易分别为217.59万亿和100.27万亿元,第三方支付规模占比仅为1.6%和3.4%。实事求是地说,第三方支付企业仍在发展起步阶段,其发展是离不开与商业银行及银联合作的;当然,第三方支付企业所扮演的鲶鱼角色,对推动支付行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商业银行与银联也因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出现而更具活力。商业银行、银联及第三方支付企业间应该形成一种竞合关系。三者的密切协作、有序竞争成为支付体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找准位置、分工协作, 扎实做好支付产业不同层面的客户服务, 共同搭建立体化的绿色支付生态体系, 应是共同选择。

  1.商业银行应做好以支付为基础的综合金融服务

  首先,商业银行要全面认识互联网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从战略导向、管理理念、经营策略等方面全方位转变观念。面对信息科技与金融创新的发展,商业银行应借鉴并强化互联网自由、平等、开放的服务理念,切实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增强客户黏性,提升客户体验。

  其次,商业银行应整合其在机构业务、公司业务以及信贷方面的优势,打破部门银行,重构业务流程,发挥支付主干道作用,做大、做强、做好以支付为基础的综合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应打破部门芥蒂,加强公私联动,注重资产负责业务与支付业务联动,可以在做好大客户营销的基础上,向其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乃至个人客户延伸,进一步扩充支付服务覆盖范围,创新支付服务方式,建立快捷支付通道,进而也可更好地增强与大客户的黏性。

  再次,商业银行应更加关注客户交易信息,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升服务体验。互联网技术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改变了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结构,催生了新的产品和服务需求,传统的以账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已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增加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因此,商业银行在提供支付服务的同时,应更加关注客户信息及交易数据,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充分掌握客户信用,深入挖掘客户潜在的金融需求,实现客户的智能化批量管理和个性化差异营销,进而在降低信贷风险和管理成本的同时, 为客户提供快捷、便利、安全的综合金融服务。

  2.中国银联应发挥好银行卡业务支付清算的中心枢纽作用

  首先,中国银联应转变工作作风,回归其银行卡跨行、跨境结算的服务本职。建设和运营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是银联的设立初衷。从本质上讲,银联应该属于企业性质,而非所谓的“管理机构”。虽然其在规范行业发展,强化监管力度方面有着突出贡献,但长期的垄断必然会影响行业发展的灵活度和  创新性,严重影响支付效率。在市场驱动的时代,开放的趋势已不可避免。银联应该转变工作作风,重新审视自身职责,回归其服务提供者的本职。

  其次, 中国银联应充分发挥角色优势,完善银行卡跨行、跨境结算支付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技术和业务两大部分)。目前,银行卡已经成为重要的支付工具之一,作为银行卡跨行跨境业务的清算机构,其信息化水平、支付网络与清算渠道的广度和深度是支付清算市场成熟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银联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市场发展的需要,支付领域的创新将成为无本之末。在这方面,中国银联大有可为,可以考虑如何借鉴国外创新的最新实践和成果,做好支付清算系统的顶层设计,优化支付清算系统的基本架构,加强支付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支付服务的空间,这对于提升支付行业的效率和客户体验,对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创新发展意义重大。

  3.第三方支付企业应明确市场

  定位,打造支付的快捷通道第三方支付企业应平和心态,以支付体系建设参与者的身份与银联、商业银行一道主动承担起维护行业秩序的共同责任,推动支付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而不应成为一个“搅局者”。

  首先,第三方支付企业应自觉自律,遵守市场秩序, 遵守监管要求, 提供规范、有序的支付服务。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 第三方支付用户的虚拟账户可以和任意一家签约银行账户相关联, 只需通过虚拟账户就可以转移资金。这在提供便捷支付的同时,其所带来的信用风险、网络黑客盗用资金风险、信用卡非法套现风险、洗钱风险等引人担忧。此前也曾出现一些企业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参与赌博、洗钱等不良交易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社会和经济秩序。应该认识到, 规范有序是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第三方支付企业应该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监管要求,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合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不断健全风控机制, 把客户的支付安全和信息安全放在首位。

  其次,第三方支付企业应进一步创新业务发展,拓展服务客户宽度与深度,以专业化、精细化做好客户服务。支付业务的发展不仅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的是产品服务的创新。随着支付牌照的发放,第三方支付行业也逐渐步入稳定增长的成熟发展阶段,服务内容趋于同质化,市场集中度持续增强,市场利润趋薄,竞争也日益白热化,第三方支付企业只有进一步明确其市场定位,并加快其在细分市场领域的业务创新和专业化程度,才能赢得一席之地。

  4.监管部门应创新监管形式,细化监管要求,强化监管力度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事关国家经济安全,那么支付系统安全自然成为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和前提。第三方支付在支付方式和服务方面的创新弥补了传统金融业的不足,但同时也给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已对规范第三发支付企业做出了制度安排,但仍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如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角色定位问题,中间账户及沉淀资金的监管问题,客户信息与资金安全问题,虚拟货币风险问题,信用卡套现、网上洗钱等问题,都需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强化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支付体系的安全、高效。

  5.大型银行要带头创建更加便捷的跨行支付方式和渠道

  商业银行作为支付体系的骨干力量,理应在支付方式、支付渠道的创新发展方面做一些有益尝试和大胆突破。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可以重新探索银行卡行际间无中心对接。在银联组建之初,跨行直连是曾有方式,也有初步尝试。后由于思想观念、技术限制,乃至行政干预等方方面面因素最终被弃用。

  时至今日, 信息技术突飞猛进,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极大改善, 专业化监管体系日益完善, 这些都为商业银行重新尝试跨行直联提供了必要条件。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商业银行理应抛弃因循守旧的思维方式, 主动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更大更坚实的步伐,至少各行自营POS等机具已具备技术、业务和管理等条件, 这种模式下客户是便利的、交易是简捷的、成本是低廉的,是可以实现的。

  至此,一个以央行为支付监管和总清算枢纽,以银联为银行卡业务主清算机构,以商业银行为支付主干道,以第三方支付为快捷通道的绿色支付体系显现雏形,支付服务主体各司其职,相互依靠,相互促进,共同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基础平台,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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