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信贷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提高档案综合利用效率,更好地为信贷管理和经营决策服务,农发行总行日前下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对信贷档案管理原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日常管理等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新《办法》的实施,标志着农发行信贷档案全面实现流程化管理。一是在审批前各环节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办法,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材料,履行审查职责,确保报批档案材料完整有效。二是在向综合档案部门移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认真核对目录,确保接收内容与目录一致,不允许出现由于移交手续不全而导致信贷档案丢失情况。三是认真履行信贷档案利用手续,做到申请有审批,利用有签字,归还有记录。严格库房管理,向已入库的信贷档案补充内容时,必须有相关主管领导审批,经办人签字,不允许私自篡改、增删、拆换信贷档案。四是严把销毁关,确有销毁需要的,要提交销毁申请,报本级行档案鉴定委员会批准后按制度执行,不允许擅自销毁信贷档案。违反规定销毁信贷档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