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敲定资本达标过渡期 包括最低资本要求
来源:金网讯 作者: 日期:2012/9/12
记者从商业银行了解到,为稳妥推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近期,银监会起草了《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下发到国有、股份制、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征求意见。《通知》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其中,对于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6%、8%)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1%)要求不设过渡期。而所谓的过渡期安排,是指对于储备资本要求(2.5%)设定过渡期安排,商业银行应满足分年度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即:2013年,商业银行的储备资本提升0.5个百分点;此后的5年,每年提升0.4个百分点,最终达到2.5%。《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按照法人、集团口径同时计算资本充足率并满足过渡期内分年度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监管部门希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资本充足情况,制定过渡期内的资本充足率达标规划,并于2012年11月底前报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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