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与阳光保险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金网讯 作者: 日期:2012/11/7
10月29日,广发银行与阳光保险集团签署协议,正式宣布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据了解,本次合作突破了银行和保险之间以往单一的合作方式,引入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合作项目,解决个人消费者、中小企业主及个体经营者的信贷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广发银行董事长董建岳、副行长宗乐新与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副总裁胡颖出席签约仪式。
据介绍,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未见根本好转的情况下,个人消费需求不能得到有效释放,不少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也陷入困顿。为有效破解这一困境,广发银行和阳光保险集团联合适时推出了中小企业和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个人消费者、中小企业主及个体经营者通过购买保证保险,无需提供其他额外的抵押、质押或担保就能获得银行贷款。其业务办理流程较一般的贷款更高效便捷,借助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和简捷优化的流程,客户从申请购买保险到银行放款,短则一天,最长不超三天。保证保险业务以保险公司的信誉和银行的实力为基础,使得个人消费者、中小企业主及个体经营者能获得申请门槛低、到款速度快的贷款,极大满足客户的需求。
据悉,下一阶段,广发银行和阳光保险集团将会就项目细化、系统开发、客户共享等方面进行更深入的探索。
阳光保险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公司之一,股东实力雄厚,下辖多家专业子公司,服务网点遍布全国,成立五年已进入中国企业500强(第307位)、中国服务业企业百强(第97位),集团总资产近800亿元。累计为6100多万个客户提供保险保障,累计承担社会风险超过40万亿元。先后荣获中国最佳商业模式前三甲、五十强人民信赖品牌、最佳管理创新奖、最具竞争力保险公司等殊荣。
广发银行是国内首批国家试点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建设“最高效的中小企业银行”和“最佳零售银行”为战略目标。一直以来,广发银行秉承勇于创新的企业精神,创下了多项同业第一,如:第一家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首批开办离岸业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国内首家推出先消费、后还款的贷记卡,同时首家发行美元和港币信用卡;首家实施全国通存通兑的银行;第一家推出可置换动产质押业务的银行;第一家推出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的银行;首家推出出口退税贷款业务的银行等。目前,广发银行已在全国开设32家一级分行,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已成长为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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