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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
银监会P2P新规拟提高行业门槛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  日期:2016/8/16

  银监会近日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6条,其中对P2P平台存管业务划定了五大门槛,对银行对接P2P业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一条(八)提到: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这部分内容直指“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备受市场关注,这或许给一些尝试与银行做联合资金存管的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泼了一盆冷水。值得注意的是,与银行对接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极少。据网贷之家统计,目前与银行已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只有48家。这对于有近2000家P2P平台的网贷行业来说体量很小。

  提高行业门槛规避风险

  从网络公开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其对P2P平台划定了存管门槛: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信融财富董事长齐洋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解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在信息准确性、增信及兑付风险方面的顾虑,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进程。他认为,“设立了较高的门槛,对网贷平台来说使运营成本加大,预计会加速中小平台退出,行业洗牌也随之加速”。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也认为,这份征求意见稿明确细致地规定了委托平台的接入资质,准入条件非常高。

  周治翰说,满足指引条件的网贷企业,业务规模普遍比较大,在行业趋势的把握上也很有前瞻性。这类稳健优质的网贷龙头企业数量不多,但绝对代表着互金发展的未来方向。银行资金存管规范后,真正优质的网贷平台将更有底气做大做强。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则认为,网络借贷机构履行资金存管义务是必要的,作为服务提供方的银行等机构和监管机构,需要针对网络借贷的业务特点和发展阶段制定可行的业务指引,从而在规范网络借贷行业的同时,能够最大程度地支持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联合存管模式前途未卜

  目前,银行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有三种模式,分别是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

  INK集团联合创始人兼总裁林恩民介绍如何快速识别存管模式:“如果用户开户在银行,同时支付服务使用银行自己的支付通道,那么是银行直连;如果用户开户在银行,银行监管交易过程,由第三方支付为银行提供支付通道,那么是直接存管;如果用户的独立账户开户在第三方支付,而不是在银行,那就是联合存管。”

  如果联合存管模式被限制,影响最为直接的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如何在新的监管框架下找到自身的定位,目前较为尴尬。此外,目前北京、广东、江苏等地P2P平台通过当地的互联网金融协会统一存托管的制度也被质疑。

  信融财富与恒丰银行的资金存管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采用的模式正是“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对于“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解读,齐洋认为意见稿不是禁止联合存管,而是强调账户开户必须由银行自己做。他认为,银行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可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更好地服务P2P平台。

  某知名第三方支付公司向国际商报记者表示,“我们正在学习这个意见稿,也正在与合作银行还有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就现阶段而言,对已有存管业务没有什么影响,毕竟这个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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