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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炒汇须谨慎

☐ 王大贤

    网络炒汇又称外汇保证金交易,即通过跨境交易平台买卖外汇的金融衍生产品。与20 世纪90 年代的情况相比,目前参与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主要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网络交易平台在境外注册,并通过境内代理人招揽境内机构和个人购汇参与,交易形式更加隐蔽、交易速度更快,也更难于被监管。如果这些游离于监管之外、规模庞大且从事高杠杆交易的非法外汇交易活动缺乏有效治理,极易积聚风险并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对我国外汇市场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一、网络炒汇现状及特点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目前全国至少十几个省存在网络炒汇,仅上海、深圳、广州三地自称境外公司代理机构的都不下十余家。近年来,随着南方沿海地区打击力度的增强,这类机构逐渐向中部省份转移。这些机构既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又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一般打着经济咨询公司的幌子运作。为了吸引客户,这些机构经常邀请境内外的所谓专家为汇民介绍汇市行情、回答汇民咨询,对有意投资者更是专人服务,从开户到资金划转,都有专人代办,还许诺可以代客户交易并保证每年有10% ~ 20%的收益率。但实际情况是,许多参与网络炒汇的投资者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网络炒汇主要有以下特点:
1. 交易网络化、全天化。交易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投资者在境内代理机构处办好手续,并向境外指定账户汇入资金后,下载交易平台自行操作,资金交割通过互联网在境外完成。除星期天外,其他时间可以全天24 小时交易。目前此种方式是境内居民参与网络炒汇的主要方式。二是投资者将资金汇到代理机构指定的境内账户,由其代为操作。但是代理机构为规避管理,目前已很少使用这种方式。三是炒汇公司收取的投资者资金并不真正汇往境外,而是利用境外公司私设的交易平台模拟交易,进行虚假操作,肆意编造亏损记录,以达到侵吞客户保证金的目的。第三种手法目前用得最多,更可怕,也更简单直接。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查,目前几乎所有此类外汇投资公司都进行内部对冲,然后赚取中间差价。

所谓“对冲”,就是炒汇公司根本不把客户的挂单下到国际市场中,而是在自己的系统内交易,客户可以通过软件看到行情升跌,进行买卖,但这些交易都是虚拟的。如果有的客户做空,有的做多,炒汇公司就将两者撮合,白赚佣金。还有的公司大做“对赌盘”,即采取与客户相反的投资选择,甚至谎称交易系统故障,在行情有利于己时瞬间“抽”干客户保证金。

2. 资金汇出渠道多元化。投资者的交易资金一般通过下列几种渠道汇到境外:一是以私人境外购物等名义多次小额汇出;二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以留学为名申报后汇出;三是通过“地下钱庄”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在资金汇回方面,中介机构声称投资者只需从网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毕,传真至境外的外汇经纪商,经审核确认后,资金直接汇给投资者在境内的外汇账户。

3. 经营手段隐蔽化。境内代理机构对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细致研究,在推介网络炒汇时有意避开监管,不触“雷区”。比如上海部分代理人虽然承诺投资人用人民币也可以进行交易,但真正办理资金划转时,却通知投资者自行换取外汇和划转资金。

4. 宣传方式多样化。一是网络宣传。境外公司直接或委托境内代理人开设炒汇网站。二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介宣传。三是设立外汇咨询机构,由所谓的专家现场授课,宣传炒汇的好处,诱使投资者出资。四是通过QQ 群等网络工具在线宣传、互动交流。

5. 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扩散。以前网络炒汇主要集中在沿海较为发达的城市,因为那里从事证券交易的人员多,资金量大。但近几年,逐渐向内陆中小城市发展。

二、网络炒汇公司盈利方式
1. 积极发展客户,通过会员交易获取佣金。炒汇公司的利润来源之一便是根据其会员的交易量而定期从境外公司获取佣金。这就导致了其一方面利用虚假宣传招募投资者,并许以高额佣金再让会员招募新客户;另一方面不断以所谓专业知识诱导客户盲目交易或增大交易量,却根本不向客户提示风险。

2.“代客理财”,一味追求交易量赚取佣金。这类公司一般都会向客户吹嘘公司的背景和专业实力如何强大,引诱客户将外汇放心交给他们打理。但是他们的“代客理财”对客户没有任何承诺、不承担损失,因此不会把投资者的利益放在心上,而是追求交易量赚取佣金。

3. 虚拟交易进行内部对冲,赚取中间差价。炒汇公司一般采用MT4 作为交易平台,这种在线交易系统可以即时查看外汇、期货等行情,同时可以进行真实交易和模拟交易,功能强大,是目前最为广泛使用的外汇行情软件之一。但正是由于交易系统的开放性,使其成为不法分子的利用工具。互联网上有很多贩卖MT4 平台的公司,100 万元人民币可以租用1 年,且谁租用由谁做庄,具有很强的后台作弊性。在交易过程中,客户的单子并未进入国际市场结算,只是在这些交易系统中实现“对冲”操作,而操控者借此白赚佣金。

4. 虚构亏损交易记录,侵吞客户保证金。利用虚假交易平台,炒汇公司根本不把客户资金投入到真实的国际市场中,只是自己和投资者玩游戏,俗称“对赌”。投资者根据外汇汇率波动进行投资时,赔的资金其实就是这些经纪商的盈利,而挣的钱则是他们的损失。这样一来,客户一旦亏损,公司就把客户亏损的资金划到自己另外的账户上;如果客户盈利,就出具伪造的对账单反映虚假的账户资金量,并千方百计地阻止客户提取现金,最终将客户资金席卷一空。

三、网络炒汇公司运作模式
1. 寻找境内公司充当掮客。境外不法分子采取不同手法招徕所谓掌握金融资源的人充当代理商,并通过他们的“地下活动”吸引客户。

2. 以传销方式发展客户。该类公司普遍进行极具诱惑力的宣传,利用投资者外汇知识匮乏、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刻意隐瞒交易风险,夸大投资回报率,推荐并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作为代理交易人,并采用许诺本金不变、月收益率8% ~ 10% 等欺骗手段,大肆诱骗投资者上当。在代理交易人刻意追求交易量以赚取佣金的情况下,投资者大多数形成巨亏,此时公司再利用投资者急于挽回损失的心态,许诺高额佣金让其招募新客户,受害者以滚雪球形式不断增加。

3. 想法设法规避监管。为规避法律风险和防范检查,炒汇公司会采取各种手段掩盖真实情况。比如,一般不以公司名义与客户接洽交易,而是以境外机构同投资者签订外汇保证金交易合同;在代客理财协议中以“外汇理财师”个人名义与投资者签订合约;投资者的人民币资金不直接汇到公司账户,而是汇入外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开户人往往都不是中国公民等。

四、网络炒汇蔓延的原因
1. 利益驱动。多年来,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经纪商一直觊觎国内外汇市场和日益增长的居民外汇存款。一方面网络炒汇给这些机构带来了巨大收益,另一方面,因为外汇保证金交易采用杠杆原理,可以以小博大。因此,一些投资者怀着一夜暴富的心态参与其中。

2. 政策缺失。1994 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证监会、工商总局印发《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后,国家再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外汇管理部门近几年查处打击非法外汇交易活动时,发现不法分子已改变了做法,极力规避政策法规监管,导致调查取证十分困难,加上相关法律不完善,难以进行定性处理。

3. 监管缺位。查处网络炒汇涉及证监会、工商局、外汇管理局和公安司法等部门,但目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尚不明确且难以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这直接导致了查处过程中的监管缺位。

4. 高风险、高收益吸引部分风险偏好强的投资者。网络炒汇采用杠杆原理,这对于一些喜好投机的投资者诱惑很大,一些投资者怀着一夜暴富的心态参与网络炒汇交易。

五、打击网络炒汇的建议
    当前境内居民对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愿望十分迫切,希望有更多的投资渠道,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的确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但是,由于外汇保证金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发展境内外汇交易市场应循序渐进,注意市场开放的进度和速度。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是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参与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入规定,明确规定何种资金流动、网上交易等交易行为为非法;二是明确定性网络炒汇为非法行为;三是明确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协作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2.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对网络炒汇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应建立定期联席机制,如与网监部门联手对互联网上非法宣传炒汇的网站进行清理,封堵炒汇公司的宣传渠道等。

3. 加强境内外汇市场建设。
丰富正规外汇投资产品提供更多畅通便捷的投资渠道和满足各类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是外汇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网络炒汇问题的根本之策。如在坚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银行积极创新,进一步丰富居民外汇投资产品,适时推出与现阶段居民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外汇投资理财产品等。

4. 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宣传。可以借助网络、报纸等媒体,通过知识讲座、案例曝光等形式,集中开展教育宣传,提高广大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增强社会对网络炒汇风险的认识,避免盲目投资。

5. 重视居民外汇投资需求,进一步丰富外汇投资产品。对经济发达、外向型程度较高以及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允许先行试点部分个人外汇投资创新产品和交易方式,以有利促进外汇市场健康发展。

6. 堵疏并举,允许境外公司有条件进入。对以诈骗为目的的境内外炒汇公司坚决打击,从严处置;而对想进入中国大陆的正规公司,可以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条件,使其阳光化,纳入监管体系;同时要求他们预先交纳保证金,严格限定交易者的范围等。如初期可以适当提高保证金比率,降低投资风险。目前,国内期货市场的交易保证金比率为7% ~10%,交易杠杆为10 ~ 15 倍,由于汇率波动相对商品期货市场而言小得多,可以将外汇交易保证金设定为3% ~ 5% 之间,即20 ~ 30 倍的杠杆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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