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信用卡 > 2015年4月
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探究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王 瑛 袁 钢 毕云鹏 牟增岩

  在国家大力促进内需、鼓励消费的背景下,信用卡分期付款作为一种服务于持卡人、实现银行、商户共赢的新型消费信贷业务,增长强劲,业务份额稳步提升。近年来,我国信用卡市场及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人民银行《2014年第四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2014年第四季度末,全国信用卡累计发卡4.55亿张,环比增长4.38%,全国已人均持有信用卡0.34张。据银联数据统计,信用卡交易已占民众日常消费交易总额的60%。信用卡的广泛普及和持有,为创造基本功能之上多样化的信用卡产品和服务提供了坚固基础。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门槛低,受理简便,还款便捷。持卡人开通该业务,可有效缓解一定时期内的资金压力,提前享受超越当前支付能力的产品或服务。银行通过提供该服务,可拓宽信用卡业务收入来源、优化信用卡收入结构、增强持卡人对信用卡的黏性。商户通过与银行合作开展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可以深度挖掘消费者需求,提升营业额及营业收入。故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日益受到商业银行、持卡人及商户的认同和青睐。本文对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产品形式和业务范围开展研究,比较分期付款业务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信用卡普通消费透支业务的异同,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的相关建议。

  一、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发展概况

  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时,由银行向商户一次性支付持卡人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资金,然后由持卡人分期(将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向银行还款的服务项目。银行根据持卡人申请,在持卡人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收消费资金,持卡人按照每月入账金额进行偿还,并按约定向发卡银行支付相应数额的手续费。

  国外信用卡业务起步较早,分期付款业务发展也相对成熟,欧美国家各大银行机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产品较为丰富且涉及领域较为广泛,已经覆盖商场购物、教育、旅游、医疗费用支付,乃至购房购车等消费领域。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也较为发达,广泛开展了商场(POS)、账单消费、现金、余额代偿等分期付款业务。国内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消费强劲增长的态势下,发展速度引人瞩目。目前,国内主要的信用卡发卡行均已开展了较为丰富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基于各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思路、风险管理策略以及持卡人消费习惯上的差异,各行向持卡人提供的分期付款业务存在一些差异,但也已基本覆盖了大众日常生活消费领域。在提供的分期付款期数上,一般支持3、6、9、12和24期分期,也有部分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分期期数供持卡人选择,以满足持卡人的差异化需求。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手续费以分期业务全额为基础的方式计收,收取方式主要分为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

  从国内信用卡业务发展政策环境变化来看,2011年1月,银监会出台规定明确了对信用卡未使用授信额度部分将以50%系数纳入加权风险资产,意在加强授信额度管理。2013年1月,发改委出台政策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率实施了全面调整,手续费标准下调幅度超过20%,信用卡业务整体利润空间受到压缩。政策环境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使得商业银行对可有效利用授信额度且收益率水平较高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普遍加大了发展部署力度和相应投入。据各商业银行年报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工商银行信用卡透支额增加622.43亿元,增长25.4%,主要是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持续发展以及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稳定增长共同作用所致;农业银行2013年个人卡透支1,943.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51.92亿元,增长30.3%,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也保持持续增长,其中一个重要的拉动因素是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大幅拓展;招商银行2013年银行卡手续费也比上年增加24.84亿元,增幅达42.64%,信用卡分期收入的快速增长亦是重要的贡献因素。信用卡分期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提升中间业务收入的新兴业务领域。

  在各商业银行的大力推动下,近年来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呈现出了产品形式多样化、业务范围扩大化的发展态势。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推出的分期付款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商户分期、账单分期、消费分期、邮购分期等,随着产品创新力度的不断加强和信用环境的日益改善,涌现出了汽车分期、现金分期、短信分期等新的分期付款业务。其中,商户分期是指持卡人在特定商户消费时,通过特定的POS机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银行、商户双方认可的商品或服务的业务。账单分期是持卡人通过电话或网银等方式向发卡银行申请,对其已出账单一定消费金额申请分期偿还服务,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相对账单分期而言,消费分期则是指持卡人向发卡银行申请,对其已发生的且未出账单的单笔消费交易申请分期偿还,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现金分期是近年来推出的特色业务,即持卡人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向银行提出申请,将信用卡内额度按一定比例透支取现,随后分期偿还本金及手续费的业务。

  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也呈现出扩大化趋势,逐渐囊括消费者生活消费的各个领域。目前,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范围已从原有的百货、家电、旅游业扩大到汽车、家居家装、教育、婚庆等领域,成为居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理财工具。在国家大力促进消费增长、不断出台政策支持经济转型的形势下,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将向更多的消费领域渗透。主要发卡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类型请参看表1。

  二、分期付款业务性质分析及定价机制

  1.分期付款业务性质分析

  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主要是通过向持卡人或商户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弥补成本及获取收益。如商户分期、账单分期和短信分期通常是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根据信用卡种类、分期期数的变化而有所差异,两者之间一般呈现负相关关系;而涉及汽车等大宗商品购买的分期业务,从形式上来看,通常是向商户收取手续费,对持卡人实行免费。

  从产品性质和产品设计初衷的角度分析,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及信用卡普通透支消费在性质上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与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相比较,信用卡分期付款主要有以下特点:

  (1)行业局限性小,行业用途广泛。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消费资金使用广泛,不受行业限制,而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途有一定限制,针对性强,主要是个人购房、装修等贷款用途。

  (2)受理渠道多,办理手续简便。持卡人只需按规程办理申请领取信用卡,在持卡消费后即可通过银行柜面、网上银行、商户等多种渠道向银行申请办理分期付款业务,而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则需要满足个人消费信贷的有关条件,且一般只能在银行网点采取见面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3)无抵押担保。分期付款无需履行抵押担保,个人消费信贷通常为担保贷款,借款人需要提供抵押担保物。

  (4)业务门槛低,所涉额度小。目前大部分银行开办分期付款业务的通行标准是只要信用卡单笔消费不低于人民币500元(或等值金额外币)就可办理申请分期付款业务,商业银行则一般很少发放小额消费贷款,消费贷款金额通常为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5)程序简单、办理业务占时短。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程序简单,申请简便,刷卡消费后即可办理,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程序相对复杂,需要完成规定的审批流程,占用至少几天的审批时间。

  信用卡分期付款与信用卡普通透支消费相比较也具有一定优势。普通的透支消费对于持卡人来说,如果是大额消费,那么在短期内还款资金压力较大,如不能在免息期内按时还款,则需按日支付万分之五的透支利率。相形之下,分期付款可以有效缓解持卡人在一定时期内的资金压力,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但可用较低代价提前享受产品或服务,对持卡人来说更为合算,也更富有吸引力。

  2.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定价因素及当前市场价格水平

  商业银行在制定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标准时,通常会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税收成本以及同业费率水平等多种因素。为便于客户理解计算,银行基本上均采用年化费率向客户进行宣传营销。目前,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定价均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信用卡逾期透支利率,略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此外,商业银行在制定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时也一并遵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4﹞1号)相关规定。

  在价格水平形成方面,在市场竞争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当前市场上基本形成了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下限、信用卡循环信贷利率为上限的价格浮动区间。这一价格水平的形成,是市场主体博弈和持卡人自然选择的结果。内在原因是假设分期付款业务价格高于信用卡循环信贷价格,消费者将选择使用信用卡循环信贷产品而放弃分期付款业务,因此分期付款业务价格普遍低于信用卡循环信贷价格;另一方面,基于综合成本投入水平考虑,分期付款业务手续费价格也普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目前,各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手续费价格多在6%~9%之间。从价格的具体实施来看,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手续费率通常会根据不同的分期业务品种和期数实行差别定价,以满足银行自身风险控制以及客户差异化服务的需要。主要发卡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期数、手续费率及收取方式请参看表2。

  3.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手续费的处理原则

  商业银行针对不同行业和持卡人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同时根据不同的服务类别及产品的经营成本、风险控制、收益水平等相关因素,与持卡人就服务价格和违约情况下惩罚措施等事项事先达成合约。

  商业银行在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时,通过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来弥补前期在人力、系统、设备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并获得一定收益。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通常有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方式,各商业银行对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的收取方式也存在差别。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向持卡人提供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方式,中国银行采用一次性收取的方式,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和浦发银行则采用分期收取的方式。在不同的分期付款业务中,各商业银行分期付款手续费采取的收取方式也有所不同。例如,农业银行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业务采用分期收取方式,即按照分期期数逐月向持卡人收取;商户分期业务则采用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方式。建设银行的专项分期业务采用一次性收取的方式,一般分期业务采用分期收取的方式。

  目前,由于各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发展策略和管理方式差异较大,因而各家银行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手续费退还方面的做法也不完全一致。根据支付清算协会对国内15家主要商业银行的调研结果,在持卡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大部分商业银行考虑到前期已形成投入成本和资金占用,对已收取的分期付款手续费不予退还,剩余各期手续费将一次性收取。少数银行在持卡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不收取剩余各期手续费,以让利于客户,增强客户黏性和忠诚度。

  目前,商业银行普遍依托信用卡账单、官网、营业网点以及合作商户门店或网站等宣传渠道,向持卡人告知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手续费收取的方式以及在持卡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是否退还已收取的手续费、是否收取剩余各期手续费等重要事项。

  三、商业银行分期付款业务存在的不足和优化建议

  近年来,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增长较快且使持卡人受益良多。但银行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还需不断提高,对持卡人的引导和教育不足,提供的配套服务不尽完善,部分商业银行在业务拓展过程中,暴露出业务制度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业务模式单一及业务宣传滞后等方面的不足。这些不尽完善之处一方面影响了消费者对分期付款业务形成正确认知,引发了市场关于手续费计收基础不合理、分期付款业务撤销难度大等方面的质疑之声,使持卡人存在一定疑虑,降低了持卡人主动体验和使用分期付款业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可能对商业银行口碑和形象造成消极影响,不利于此项业务的长期深入推广和发展。建议商业银行重视和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银行卡分期付款业务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

  1.建立健全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规章制度

  建议商业银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行业自律规定,建立完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制度,制定细致可行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分期付款业务制度应至少涵盖分期付款业务类型及配套的提前还款服务,撤销服务,相关费用收取、退还标准,协议终止双方权责等内容,以确保银行和持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提高业务服务透明度,保障客户的知情权

  建议商业银行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提高业务办理的透明度。通过信用卡章程、用卡指南、本行官网、信函、电子邮件、客服人工、柜面等渠道,向消费者详尽地披露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信息;在相关业务合同中用显著方式提示分期付款业务涉及的分期付款期限、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收取标准、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不得进行隐瞒或误导。

  3.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差异化服务

  建议商业银行进一步丰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品种,为持卡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权。在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给予消费者解除分期付款合同的权力。如提供分期付款撤销服务,应在合约订立时明确不同类型分期付款撤销业务的前提条件、撤销时限及受理渠道,并就是否收取撤销业务手续费提前进行说明和告知。

  4.加强持卡人业务宣传及引导教育,切实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建议商业银行持续开展对持卡人的业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持卡人依据自身消费水平及偿还能力科学选择信用卡服务及分期付款业务,提升其合法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密切关注社会分期付款服务舆情,完善客户服务工作,妥善处理消费者争议和投诉,主动消除不利舆论影响。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商业银行以利差为收入主渠道的盈利模式正在转变,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分期付款作为个人消费金融的主要产品。凭借良好的成长后劲和市场空间,分期付款业务对银行卡业务整体收益的贡献率在未来一个时期内有望持续提升,成为中间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CCC

 
过刊查询
2022年03月 2022年02月 2022年01月
2021年12月 2021年11月 2021年10月
2021年09月 2021年08月 2021年07月
2021年06月 2021年05月 2021年04月
查看所有过刊
本期精选
《中国信用卡》2015年4月目录
打造龙卡信用卡分期业务一站式整合服务通..
卢海涛:适应新常态, 推动信用卡消费信..
民生银行 :让持卡人“花明天的钱,圆今..
邮储银行:悦享分期 惠之于民
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探究
 
企业简介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频道介绍 | 安全提示 | 法律顾问 | 网上投稿 | 客服电话 | RSS订阅
Copyright © 2005 Fcc.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电脑》杂志社版权所有
电话:010-51915111-805 传真:010-51915236,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37号
京ICP备1402407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5321 技术支持:站多多